關懷慰助提報標準程序
1.提報人 得直接與受關懷人聯繫 ,深入了解關懷慰助個案。
2.完成提報單填寫。
3.前往關懷時間,事前3天先公告, 讓其他會員有機會共同參與。
5.慰助金發放,應請受慰助人或直系家屬簽收。
6.提案敘述,應把握簡單、扼要、明確原則。
7.提案單送交輪值審查常委複審,再送會長決審。
8. 實際訪察案主時應諮詢案主經濟狀況(收支與資產)、健勞保、其他
補助、其他慈善機構補助等,作為審查用。
補助、其他慈善機構補助等,作為審查用。
9.珍惜資源,負責盡職,歡喜關懷慰助。
臺中市歡喜慈善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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